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及开曼群岛经济实质法规

2021-05-08 17:32:45

1)一间开曼公司有发行公司债券,是否属于经济实质范围内?

答:有可能落入融资租赁业务,需要进一步提供信息资料来判断;

2)BVI或开曼经济实质后,是否会需要向BVI或开曼政府交税?

答:不需要,仍然税务豁免

3)合规申报需要追溯公司过往的所有情况吗?

答:只需要申报最近的一个财年

4)对于己经获取了其他司法管辖区税务居民身份的公司,需要提供什么样的证明文件呢?比如香港:税务识别号(BR)?完税证明?税务居民身份证明书?

答:由于不同司法管辖区都会有所不同,目前还不能完全最终确定,对于经济实质中度要求的公司,或需提供更为完备的证明文件来证明。

5)合规申报每年一次,是否说明公司的业务状态可随时改变,政府的经济实质要求也会相应改变?

答:是的

6)合规申报要提供的文件有哪些?

答:要视具体业务情况而定。

7)对于己经被除名(包括未年审被除名以及主动申请除名、清盘清册、除册的公司),是否还会要求合规申报?

答:不会,但对于未年审被除名的公司,要考虑未来恢复公司时产生的巨额罚金以及公司董事面临的刑事责任

8)对于控股公司,同时又持有房产、保单、银行帐户(理财)之类,是否在经济实质范围内?

答:不属于

9)集团间借贷,是否在经济实质范围内?

答:集团间借贷,要看是否有利息,是否常规性业务还是偶发性?一般来说,无息不属于;有息+偶发性不属于;有息+常规性属于

10)基金业务如何判断?

答:基金本身不属于经济实质范围内,但给第三方提供基金管理的基金管理公司,己经开始产生管理收入则属于经济实质范围内

11)贸易公司6月30日后才提交注销申请,是否还需要经济实质?

答:为什么要注销?如果不是关联公司的贸易,不在经济实质范围内的。如果仍然要注销,可以出一份董事会决议,证明在6月30日前己经停止业务,也没有相关的业务收入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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