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注册BVI公司有哪些要求
公司名称:必须以“有限公司结尾”,如:Limited,Corporation,Incorporated或它们的缩写,即Ltd.、CORP. 或 S.A.。公司名称不能以“信托公司”或“银行”或其它被认为意思相似的词结尾,除非这些公司在英属维京群岛(BVI)获得相应的执照。
标准资本:50,000美元,分为50,000股,每股为美元1元,无须验资。
公司董事、秘书:可以是一个或多个董事,可以是法人实体或任何国籍的自然人。委认秘书虽不是强制的,但BVI政府建议这样做。
公司董事会议:可在任一国家举行会议,或通过代理参加这样的会议。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必须在英属维京群岛(BVI)。
BVI公司印鉴:英属维京群岛(BVI)公司必须有自己的印鉴,且公司印鉴的式样需上报公司注册署。
BVI公司税收:免除任何在英属维京群岛(BVI)以外从事的经营活动及商业活动的税收。
经营范围:BVI公司的经营范围原则上并没有太大的限制。企业可经营任何性质的业务,例如财务与投资、医疗保健、船务运输、进出口贸易、房地产、建筑、装饰装潢、信息网络、服装纺织、旅游、文化出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