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经济实质法案常见问题
Q:如何定义“充足”、“适当”或“合适” 等术语?
英属维尔京群岛发布的经济实质法规和相关指引尚未对“充足”、“适当”或 “合适”等术语进行定义。如何才算构成“充足”、“适当”或“合适”需依照实际情况 而定,并非是事先规定的。这意味着对于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开展涉及相关活动的核心创收活动的法律实体而言,与其关注具体的门槛或数字,更应当考察自身是否适合经营当前规 模和复杂性的业务。
Q:如果我的公司处于不活跃或停止运营状态,该怎么办?
经济实质要求仅适用于在财务期间进行相关活动的法律实体和相关实体。如贵公司在财务期间没有开展任何活动, 则不属于开展相关活动, 也就不在经济实质法规的管辖范围之内。因此, 英属维尔京群岛对其无任何经济实质要求。 但自 2020 年起, 贵公司仍将受到年度报告和存档义务的约束。
Q:如果我的公司不是英属维尔京群岛的税收居民, 该怎么办?
经济实质法的管辖对象是主要在英属维尔京群岛以外从事一项或多项相关活动,但无法或不愿在英属维尔京群岛以外设立税收居民实体。如贵公司声称是英属维尔京群岛以外的税收居民, 则不受英属维尔京群岛经济实质要求的约束, 但须向有关当局发出此类声明的通知, 并附上所需的适当证据。
Q:我的公司如何才能符合经济实质要求?
具备以下条件即可符合经济实质要求:
(1) 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内指示和管理相关活动;
(2) 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进行产生主营业务收入的活动,且涉及相关活动;
(3) 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内有充足的全职雇员,且雇员具备适当的资格;
(4) 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内因相关活动而产生充足经营开支。
请注意, 就对于纯股权控股公司(只需要符合要求较低的经济实质测试) 和高风险的知识产权公司(将面临要求更高的经济实质测试) 的一般要求, 则存在某些例外情况。
如果您的实体被视为英属维尔京群岛的税务居民并且正在开展相关活动,您应该开始计划并采取措施以确保符合经济实质要求,或考虑是否需要尽快进行任何操作或架构变更。每个实体都应根据自身特点进行独立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