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韩国商标异议程序
韩国商标的异议程序置于商标注册前,即先进行实质审查,再公告,公告期结束后核准注册。韩国商标的异议程序既可针对部分申请,也可针对整个申请。商标申请过程中如果遭到异议,那么进入异议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异议通知。申请商标注册时,先进行实审,实审过后进入公告期,异议人可在两个月公告期内针对申请商标提出异议。
2、应诉通知。异议通知提交后,官方发出官方通知,申请人在官方通知2个月内,提出应诉通知。
3、抗辩期。异议人在被异议方答辩2个月内做出抗辩。
4、再答辩。在异议人做出抗辩2个月内,申请人进行再答辩(注:申请人可多次抗辩)。
5、裁定。抗辩结束后,官方做出裁定,异议成立,则商标申请被驳回,异议不成立,商标核准注册。
韩国商标专用权从核准注册之日起算,有效期为十年。
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还需要注意的是,商标注册人必须在注册日起三年内使用商标。否则,可能会被人申请撤销。
注册商标所需要的时间比较长,短则几个月,长则一两年,所以建议在公司注册的时候就可以着手同时办理商标注册,双管齐下才能加快企业发展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