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必须符合开曼ES的实体
根据开曼ES法,范围内实体或ES法下的相关实体是指:
1、根据《公司法》(2020年修订)成立的公司;
2、根据《有限责任公司法》(2020年修订)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LLC);
3、根据2017年《有限责任合伙法》注册的有限责任合伙(LLP);
4、在开曼群岛境外注册并根据《公司法》(2020年修订)注册的公司。
不在开曼ES法规定范围内的实体有:
1、国内公司、或者作为投资基金的公司;
2、作为海外管辖区税务居民的公司。
具体来说,如果要被视为开曼群岛以外另一个司法管辖区的税务居民,需向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证明该公司由于其税务居住地、住所或其他类似原因,其在另一个司法管辖区的所有收入都要缴纳公司税。如您拥有一家开曼注册公司,该公司在香港分公司的相关实体上开展业务。由于香港分行就其在香港与相关实体有关的所有收入缴纳公司税,因此该分行被视为开曼群岛以外的税务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