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办理欧盟商标快速审查的条件
欧盟商标快速审查不需要向欧盟知识产权局缴纳额外的快速审查费用,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必须居住在欧洲经济区,否则,需指定当地的合法代理人;
2、申请保护的商标不是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
3、商标申请中未要求进行成员国或者欧盟查询;
4、关于优先权(Priority)和在先权(Seniority),需:
①不要求优先权或在先权;或者
②若要求优先权或在先权,在审查过程中能够从欧盟TMview数据库中获取优先权或在先权的商标信息;或者
③若要求优先权或在先权,但是相应的优先权或在先权的商标信息不在欧盟TMview数据库中,则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5、若要求展会优先权的,则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6、申请的商标类型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立体商标或声音商标;
7、若申请商标为图形商标或立体商标,则不能指定颜色;
8、若申请商标为图形商标、立体商标或声音商标,则必须提供相应的附件;
9、申请保护的商品或服务必须是欧盟知识产权局数据库中的规范项目;
10、需按照官方规定及时缴纳注册官费;
11、如果商标申请所使用的语言不是欧盟5种官方语言(英语、法语、德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之一时,申请人必须接受欧盟知识产权局提供的官方语言翻译。
通过常规审查程序的申请,平均可以在申请后21天左右公告,在5-6个月内完成注册。通过快速审查程序的申请,平均可以在申请后9天左右公告,在4-5个月以内完成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