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全球最大“自贸区”后,企业更应注重海外

2021-05-08 17:32:37

20201115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签署,“超级自贸区”初见雏形,同时,伴随中国经济正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越来越多中国企业走出国门,拥抱世界。

2020中国跨国公司100强榜单显示,上榜100强企业海外资产总额为104526亿元,同比2019年增长9.87%;百强企业海外营业收入为73307亿元,同比2019年提高15.49%;入围门槛为海外资产120.22亿元,比2019年提高21.64亿元。


这些跨国企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主力军之一,中国进入全球最大“自贸区”后,它们的经营活动和市场范围跨度更大,从而使得专利技术和专利产品也往往在多个国家制造、销售、使用,因此,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企业走出去的“必修课”。

 

近年企业“走出去”时所遇情况

如今,中国每年的专利、商标申请量稳居世界首位,通过《专利合作条约》途径提交的专利申请量和通过《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提交的商标申请量,已经分别位居全球第二位和第三位。

 

尽管如此,但一直以来,我国企业普遍存在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风险防控能力较弱的问题↓↓


根据《中国知识产权报》发表相关内容与数据显示,目前,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频发,已经成为我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的重要障碍。近年,我国成为除美国之外遭遇“337调查”最多的国家,涉及电子通信、生活消费品、医疗器械、汽车、机械、医药、材料、机器人等诸多领域。

此外,中国企业在海外遭商标抢注情况依旧时有发生——“同仁堂”在日本遭遇商标抢注,“王致和”在德国被抢注,“红星”在欧盟被抢注,120多个中国玩具企业的商标在智利被一名商人批量抢注……

 

企业在海外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问题

目前,我国将知识产权合作视为国际创新合作的桥梁,加入了几乎所有主要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与全球60多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签订了多双边合作协议和谅解备忘录,与50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建立正式合作关系,我国专利审查高速路(PPH)合作伙伴增加到28个。

即使我国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体系,但知识产权保护具有区域性特点,企业在走出国门时依旧面临以下主要问题:

1. 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弱,一些企业在走出国门时,往往会忽略知识产权的保护,遇到相关问题时容易手足无措,在海外后保护自己知识产权的能力、人力、信息等综合能力比较薄弱。

2. 企业在海外获取相应资源相对困难,对国外相关机构、执法部门机制、制度、环境与司法政策等不了解。

 

关于海外知识产权方面的建议

综上,企业到海外拓展市场,对竞争者而言可能构成威胁,若不多加注意,容易被复制产品或者是被指控复制他人产品,若无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企业在维权时则处于被动状态,在市场角逐中处于劣势。因此,在企业“走出去”前,还应做好这一门“必修课”↓↓

1. 在国内将准备工作做足

目前,我国在知识产权实体法规已经与国外高度接轨,因而在“走出去”之前,可以先在国内开展侵权检索和分析,对案件前景有所预期,提前做好预警工作。

 

2. 尽早进行知识产权战略部署

对于企业的核心技术,以及围绕核心技术的外围技术、配套设施的开发等均要尽早的进行专利申请,尤其在想要进行贸易的目标国家更,要尽可能早的进行海外专利申请,企业的生命力在于技术创新,创新的技术经过申请专利才能获得法律保护。

 

海外知识产权的意义

在海外申请知识产权保护不仅仅是商标这回事,还事关市场竞争问题,同时它还能为您的企业发展带来各种便利↓↓

1)入驻海外市场,增加品牌的信誉,享有当地法律保护,维护与提升产品市场地位与竞争力,帮助企业积累专利筹码;

2)获得对知识产权的认知和尊重,可受进出口知识产权海关的保护,避免货物在各国海关收到扣留、没收等事件(严重者或涉及刑事追求责任);

3)轻松入住国际知名电商平台如亚马逊、速卖通、天猫国际、ebayshopee等;

4)可帮助企业获得有价值专利,并通过许可、权利转让等方式直接获取利润;也可帮助企业在商业谈判、兼并重组、融资、上市等海外市场运营活动中提高无形资产价值,进而获取利润。

 

提醒

今年,中国对东盟企业直接投资107.2亿美元,同比增长76.6%,同时RCEP签署后,中国进入全球最大“自贸区”,中自贸伙伴贸易覆盖率提升至35%,在这大前提下,企业更要注重海外知识产权的保护。

而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具有区域性特点,不同的国家对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有不同司法制度与要求,对此,拥有多年的海外资源与丰富经验,可以帮助企业解决上述问题,助力企业更快更好地适应海外市场,相关详情可联络我们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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