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本对外来投资运营的激励优惠措施
外国公司可以使用的公司激励措施:
1、“区域基础强化税制”下的税收优惠政策
当日本分公司或研究机构的总部职能在东京地区以外的当地城市(某些地区未被覆盖)或在东京23区时,在日本的直接投资及业务拓展可享受优惠政策。
例如,一家外国附属公司将东京23区的总部职能“迁移”到东京地区以外的当地城市,可通过加强当地基本税制(满足要求)获得优惠待遇。
注:总部职能是“办公室”,“实验室”和“培训中心”。
2、特殊区域的激励措施
(1)国家战略特区
政府建立的特殊区域内的法规特别措施,税收制度(公司税收措施),财政和财政支持措施。
(2)特别特区
指定区域的法规和制度的特殊措施,税收(公司税收措施),财政和财政支持措施。通过定制全面支持区域综合和战略挑战,主要有两种模式:“国际战略综合特区”和“区域振兴综合特区”。
(3)特别重建区
为受影响的县的地点,为公司提供放松管制和税收优惠制度等支持措施。
3. “区域未来投资促进法”(区域未来投资促进税制)下的特殊税收措施
在利用区域特征创造高附加值并预计会对该地区产生经济连锁反应的项目(“区域经济主导业务计划”)中,为符合标准的企业提供税收优惠政策。
4、提高工资和提高生产率的税收优惠政策(适用于大公司)
(1)继续就业工资比上年度增加3%以上,国内资本投资占本期累计折旧费用的90%以上。
(2)比上年度增加工资15%的扣除额。如果教育和培训费用与过去两年的平均水平相比提高了20%或更多,则扣除上一年度工资增长的20%(扣除5%的扣除率)。
(3)免赔额:公司税的20%。
另外在“工业竞争力提升法”、“生产力改善特别措施法”、研发税制、外国高技能人才资源和建立外国人力资源及灾后恢复支持都有相关的激励措施,因篇幅有限,在此便不多做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