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纳闽注册公司是税收优惠
纳闽岛对于印花税、增值税、消费税、服务税、预扣税等都是零利率。
依据《纳闽岛公司法》而成立的纳闽有限公司,须遵守《纳闽岛商务活动税务法 (LBATA)》。该税法是专为吸引马币以外的资金到当地从事「国际商业活动」(注∶与马来西亚以外的公司或个人从事贸易活动,兼且交易以马币以外的货币进行)而设计。纳闽公司可以享有极佳的税务优惠,纳闽岛商业活动及其课税方式:
1.纳闽岛非贸易活动
纳闽岛控股实体或以其名义所持有的证券、股票、股份、贷款、存款或其它产业的投资活动,不需交税。
2.纳闽岛贸易活动
包括银行、保险、贸易、管理、船运营运、执照或其他不是纳闽岛的非贸易活动。每年经审核账目纯利的3%,或选择每年20,000马币的固定税率。
3.共同从事纳闽岛贸易和非贸易活动
被视为纳闽岛贸易活动,与纳闽岛贸易活动相同课税方式(每年经审核账目纯利的3%,或选择每年20,000马币的固定税率)。
4.非纳闽岛商业活动
在1967年马来西亚所得税法案下征税24%。